為簡化行政作業,自107年10月1日起取得梅花卡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,不必再檢附推薦理由書,改由內政部函詢目的事業主管機關,經其同意推薦者,免提審查會審查,以簡化程序。另對於申請歸化或回復國籍者,可一併於戶政事務所遞送臺灣地區居留、定居申請案。
(檢附申辦詳細流程附件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