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戶政事務所115年「假日預約結婚登記」服務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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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預約時間》
例假日(每週六下午、每週日全天)
國定假日(元旦1/1當日、國慶日10/10當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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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》
一方或雙方設籍本市者
如非本市市民 → 結婚登記同時辦理遷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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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編溫馨提醒》
其他國定假日及連假期間不提供預約(如農曆春節、228紀念日、清明節、勞動節、端午節、教師節、中秋節、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、行憲紀念日)
母親節(五月第2個星期日)、父親節(如逢星期六、星期日)當日不提供預約
選務造冊基準日、投票日不提供預約
當事人亦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
